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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公民街头举牌抗争是民间最后的非暴力自救

刘水

2012年3月31日,广州的欧荣贵策划并组织7人,在繁华街头举牌呼吁官员公开财产,此举先后在深圳、长沙、杭州、江西新余和北京引起连锁反应;今年3月31日,北京的侯欣、马立新、袁冬、张宝成4人街头举牌呼吁官员公开财产,但均以“非法集会罪”遭逮捕。

日期不只是巧合,更是接棒传递的符号。其间持续发生各种公民抗争活动,如围观派出所、拘留所,要求官开财产的网络签名,人大会议门外举牌抗议,以及人权律师们的义务辩护……此延续一年有余的公民行动,是近年反PX游行、围观审判异议维权人士的升级版,有更大的公民示范意义。

这场公民街头举牌抗争运动,无论是地域跨度,还是时间延续,以及动员的社会力量,都是超前的,并将是一场不断被赋予权利内涵的公民和平运动。3月31日,应该定为中国公民行动日。

 

打破禁忌和迷思

街头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是以公开行为来打破官方谎言话语体系。在一党专制下,公开官员财产永不会实施。十八大后,很多民众对习李高调反腐、公开官员财产抱有善良期待,可是当局悍然逮捕上述街头呼吁者,则戳破了当局的反腐谎言。这正是街头公示的要义所在,只要站在街头就体现出公民们的抗争勇气,就是对专制权力的挑战,就提示民众:不公开官员财产,反腐就是谎言。

宪政制度下,官员公开财产是应有之为。这一方面是政府由民选产生,公职人员必须向纳税人公开财产,另一方面,公开财产便于媒体和民众监督。民主制度之设计,即基于:人性贪婪、政府与官员靠不住,对之需预先防范。

而在中国大陆,民间人士街头举牌呼吁官员公布财产,目的在于打破禁忌、捍卫公民的表达权利——言语表达和行为表达。宪法、游行法,都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和游行集会的权利,但是这些权利全被虚置。公民们街头聚会和游行的申请,从未被官方批准过;反之,当局倒总是以“非法聚会”给公民治罪。这是专制政权忽悠舆论,实则强力“维稳”的把戏之一。

侯欣、马立新一案,浦志强、梁小军、周泽等律师,挺身为他们义务公开辩护,显示了强权之下社会的正义。当然,这同样不会有效果,但是必须去做,目的是用当局的法律揭穿其司法的虚伪和维稳企图。

靠笔戳破谎言与街头举牌揭穿谎言,指向的其实都是言论自由,线上线下,不分伯仲。在制度转型期间的自由化与民主化两个阶段,有其规律可循。街头举牌抗争,既是捍卫言论自由的行为,也是捍卫行动自由的行为,其主动挑战政府,打破政治禁忌,表现出公民不服从。此跟反PX街头散步、围观审判有所不同:后者仅限维护居住环境,而前者则明确地向当局提出了政治诉求。公民抗争从非政治性的维权走上明确地提出政治诉求,是中国公民运动的一大进步,这也是公民街头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之重要性所在。

 

举牌“北伐”

系列街头举牌抗争行动,发端于广州,然后由南往北,一路“北伐”——让人不免联想到中国近代革命的“北伐”和80年代后中国经济、文化、演艺界的“北伐”。中国新型观念和思想大多由广东引进,然后在北方开花结果。广东曾被视为“蛮夷之地”,人们因为逃避战祸天灾从中原流落南下,因而对权力抱持天然的警觉和反感。由此积淀形成岭南文化的相对自由与包容,比如广东对异议维权人士的抓捕即较北方不同——例外的倒是深圳。

广州举牌抗争者多是一批年轻人的自发行为,他们曾是国际人权日、乌坎事件、南周事件等等案例中的主要参与者,其中不少人几进几出牢狱,有的被驱赶返回原籍,但他们并未引起国际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他们是真正的草根,尽管身份模糊,但理念明确,个性执着、勇敢,不在乎名利。
 

1979年西单民主墙运动,即由一群草根发起;1989年民主运动也由学生发端。初期,他们均不被社会主流、学界和媒体关注,但正是他们最先打破专制恐怖,推动了社会进步。这种现象可反观专制制度的民意基础。

公民街头举牌抗争的常态化、群体化,是绕开法律、消解“维稳”的有效方式,其和平示威方式也更容易被社会接纳,获得民众支持。知识和思想能够启蒙,行动同样也能够启蒙。

 

最后的自救行为

专制政权是一个自利自肥集团,其靠暴力夺权不具合法性,而且还限制人们自由,剥夺国民的天赋权利,靠谎言和暴力维护统治。中国虽然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国民收入大都进入政府和官员腰包,而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和社会福利等等公共服务仅有象征意义,即使如此,这些资源还被各级官吏再次掠夺、瓜分。

我曾撰文《官员为什么怕公开财产》,其中分析现政权:暴力夺权、打江山坐江山的帝王思想;党国一体的专制垄断体制;官员个个不干净,怕被清算;靠贪腐收买下级官员的忠诚;党头国首不能带头公开财产,等等。但中国专制政权为安抚百姓、维护“长治久安”,又不得不做些“反贪腐”的表面文章,即采用暧昧的“双规”,以警示官员,蒙蔽百姓,但内部又规定:“反贪腐”止于政治局常委。

与此对应的则是畸形的另类“反贪腐模式”:官员、“二奶”、“情人”间反目,而曝光贪腐。由于社会监督通道被残暴地堵塞,争宠夺爱的“二奶”、“情人”居然扮演了“反贪腐”的主要角色,这真是中国之“特色”。与其同时,西方国家为了经济利益,对独裁政府采取绥靖政策,这更让专制者肆无忌惮。

当全民被导向对金钱与权力的膜拜,社会即变得异常冷漠,人心也变得自私、险恶。人们为获取金钱、成功不择手段,而毫不在意公民权利和责任。一则数千年的政治恐惧养成国人的奴性,二则金钱可以购买一切,因此在常人眼里,欧荣贵、侯欣、马立新、袁冬、张宝成等街头抗争的公民行为是“傻瓜”举动。但也正是如此,街头公民举牌抗争而更有意义,更值得支持、赞许和推动,因为其乃是民间最后的非暴力自救行为。“公民”不仅意味着观念上的权利和自由,更是行为上的诉求。公民街头举牌抗争,其实就是打破政治恐怖的公民启蒙和操练运动。

当专制权力肆意嚣张的时候,当法律和道德失效的时候,当社会公正被抛弃的时候,有勇气、有责任、有尊严的公民们站出来,走上街头,举牌抗争,维护人的自由、权利和尊严,这乃是民间最后的非暴力自救;因此它也是救国家、救社会、救民族。这既是公民的责任,也是国家的希望。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05期    2013年5月17日—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