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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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寻找胡石根

郑湘(律师)

这是一起蹊跷的事件!

(一)

胡石根,基督徒,原北京语言大学讲师,2015年7月10日其与刘永平、戈平一起准备参加教会的聚会时,在北京失联。事发后,胡石根老师的家属委托北京律师向其居住地的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派出所报案,请求对胡石根老师的意外失踪进行调查,到目前为止失踪已近100天,律师及家属三次到德外派出所询问相关情况,答复是仍然没有找到。

北京是首善之区,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法治繁荣蒸蒸日上,伟大的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法治国家,更何况中国的人权比美国要好五倍,基于此,我更加坚信胡石根的下落一定会水落石出,因为法治让我们看到希望。

(二)

7月10日当天,与胡石根一起的刘永平、戈平两人被天津市河西区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罪予以刑事拘留(家属已收到拘留通知书),根据这条线索,我接受胡石根家属委托后于2015年10月14日上午8点半赶到天津市河西区看守所,到看守所后在接待窗口准备给胡石根老师存点钱,经查询,河西区看守所查无此人。于是,我又到看守所旁边的河西分局预审支队请求见赵旭支队长,之前看到许多律师会见不到自己的当事人后,都去预审支队找赵支队长。等待二十分钟后终于见到赵支队长,我将委托手续递交给赵支队长……

赵:你给谁辩护?
答:胡石根;

赵:我不是具体办案人员,只是接待律师,反馈律师提出的问题,胡石根这个人没有印象,我找专案组了解了解情况。
答:刘永平也是被河西分局羁押的。

赵:不清楚……,你有什么要求?
答:希望告知胡石根的羁押地点?是否将拘留通知书邮寄家属?家属到现在未收到拘留通知书,还有胡涉嫌的罪名?及目前阶段已经查明的事实等等。

赵:落实后会通知你,你留下电话便于联系。
答:好的,我也记一下赵支队的电话吧,也便于联系。

……

(三)

离开预审支队后,突然有一念想闪现,记得有公安部的规定,拘留后无法通知的情形包括——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难道胡石根老师不愿意讲出自己的真实姓名?

(四)

希望了解和知道胡石根老师下落的人,请及时告知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派出所,家人的等待很焦急。

2015-10-19

 

2015年10月14日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预审支队长赵旭答应我落实胡石根老师的“案子”是否在河西分局经办,但等待多日没有回音,赵支队长留给我的电话也打不通,于是在10月27日我再次赴津寻找答案。在天津巧遇吕洲宾律师、纪中久律师,他们两位也是要找赵旭支队长落实有关情况的。

10月28日早不到八点半,我们已赶到河西看守所预审支队的办公楼下,等候不长时间赵支队长来到,我们上前招呼并告知我们是“709案件”当事人的辩护律师…….赵让我们登记,然后由一女警领到三楼的会议室。会议室内赵支队长与一王姓警员接待我们,你们怎么一起来的?赵疑惑的问我们,我们没有回答。

沉默一会,纪律师先发问。
纪:我寄的快递都退回了,退回理由拒收。
赵:我们局里有规定,快递只能有本人签收,可能我不在,其他人不能接收所以退回了。

我:上次我来留有你们的电话,但打过多次要么不通,要么不接。
赵:我先解释一下,我们只有一部外线电话,最近老是坏,电信部门又不维修,好像线路不好,所以没给你回复。

纪:我打电话,你们楼下的门卫就是不给转接。
赵:我跟楼下说说,以后你们电话让他们转接。

我:请问赵队,胡石根老师的案子是在河西分局办理的吧?
赵:你是14号来的,我15号就落实了,胡石根的案子是我们河西分局办理的,他7月11号刑拘的,8月7号转的监视居住(指定居所),涉嫌罪名是煽动颠覆和寻衅滋事。

吕:我们现在要会见可不可以?
赵:没有接到专案组方面允许律师会见的任何决定,我定不了,你们可以写申请,我转交专案组看批不批。

我:最新的保障律师意见中要求保障律师与羁押人员的通信权利,我们写信给他们可以转交吗?
赵:可以转交,但不能保证他们收到信后能给你们回信。

吕:那我们现在就给他们分别写一封信请赵支队转交,同时会见申请一并提交。

在我们各自写信和申请的时候,赵忽然又问王宇儿子上央视的事,你们知道吗?我们回答--我们也是从央视看到才知道的,其他也不清楚。

之前知道包龙军家就在天津,而且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远,于是从预审支队出来以后我们三人决定去包龙军家看看他的双亲,在包龙军家中,看到老爷子的身体需要护工24小时照顾,不免让人担忧。与包龙军的母亲聊聊近40分钟后我们离开。

2015年10月28日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69期  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