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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官谣危害更大,更得治

范以锦

  在审讯薄熙来之际,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发了这样一条微博:

  将薄熙来批准发布王立军“休假式治疗”定位滥用职权罪的启示是:今后谁再披露假数字、谁再树立假典型、谁再报告假事迹、谁再发布假微博、谁再提供假线索等等,民要追,要向秦火火之类人一样追到底;官也要追,像追薄熙来一样,追官还要加上一条“滥用职权罪”。看以后还有谁敢炮制官谣。

  我在微博上回应:官谣危害更大。

  什么是官谣?简言之,来自官方发布的谣言。

  常见的现象就是,某些地方官员利用自身掌控的官场资源,公开发布重大的虚假信息或严重歪曲事实的消息,瞒上欺下,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我这里特别加了“重大”两个字,是因为“谣言”比一般性的“虚假”的“级别”要高,把一般性的虚假都当作谣言来对待,面太宽了。也不能动辄就定为“滥用职权罪”,要看发布谣言的性质及造成的危害的程度。一视同仁,我也反对将网民的一般性的错误言论或偏激言论当作谣言来追查,更反对把非罪当有罪来治。

  官谣和民谣都是谣言,但从现实来看,民谣和官谣的待遇是不一样的。民谣不仅要追查,而且有些地方的尺度完全是为我所欲,而官谣极少过问,任其发飚。“只准州官放火”,有失公允,难以服众。借助这次对薄熙来的审讯,期待有关方面对官谣的破坏作用不再熟视无睹。

  笔者之所以强调“官谣危害更大”,因为其对国家和社会的破坏力、对政府及民众的伤害,不是一般的民间谣言可以比拟的。

  官谣与民谣的发布特征有很大不同。民谣的策划者与发布者比较一致,一般来说是个人的行为,或个体合伙策划发布。无权威性的发布,民众多为半疑半信。官谣是某些政府机构有组织策划的行为。有的是集体的意志;有的是个别官员的意图,浮出来发布的不一定是决策者。即便是个别官员的意图,也得利用他的领导地位绑架组织,通过政府机构以权威发布为名来实施。因此,有组织的官谣比自发性的民谣更具迷惑性,民众往往会信以为真。

  民众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舆论、社会方方面面的传言,都期待通过政府的权威发布来澄清事实真相。如果地方政府机构的人也发布谣言,不仅使地方官员颜面无存,失去民众信赖,而且受到心理伤害的民众,往往会转移到对政府的不满。官谣对社会的破坏力,显而易见。就王立军事件而言,此案是在国家层面处理的,按理重庆官方是没有权利擅自发布相关信息的,而他们却擅自编造虚假消息,引起国内外舆论的猜测。有人还以为这种“休假式治疗”的说法,是国家层面定的调子,是经批准发布的。重庆的这一官谣,给国家形象和政府的信誉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某些地方政府的官谣的传播,往往又是通过其掌控的地方媒体来实施的。即便他们无法掌控的外地媒体,由于信赖政府的“权威发布”,也有可能上当。传统媒体被称为有权威、有公信力的主流媒体,这也是与网络媒体的一个很大的差异,但如果介入虚假信息的发布甚至官谣的传播,则最后的一点优势也将丧失贻尽,这无疑使面临新媒体挑战的传统媒体陷入“雪上加霜”的困境。

  当然,治理民谣和官谣都应依理依法。在倡导言论自由的宽松环境的今天,无论是一般民众还是官员说错话不奇怪。我们讲宽松环境,也包括宽容讲错话。要严格区分是错话还是谣言;是有意还是无意;是道德问题、纪律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其实,并不难分清。像王立军的“休假式治疗”的谎言,是明目张胆的造假,发布之后就成为后果严重的谣言。这个消息一发布出来,网上舆论纷纷质疑。不要以为网络舆论都是谣言的孳生地,其实有时它还可成为谣言的粉碎器。因为网络并非一种观点就能控制的,多元思想的人群、多元观点的交锋,往往会把是非曲直呈现出来。

  所以,无论是民谣还是官谣的制造者,都别抱任何幻想,以为可以混过去。即便暂时混过去了,过得了今天,也过不了明天。

  原题:“官谣”也得治

来源: 腾讯-大家
编辑: 兰心

 

转自影响力中国网,2013-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