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为更有效地使用资源,《中国人权双周刊》从第181期起并入中国人权主网页。网址是:http://www.hrichina.org/chs。我们将继续遵照本刊宗旨和编辑方针,一如既往地为读者服务。
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关于记者高瑜被刑拘的声明(图)

图片:鲍彤先生近照(摄于2012年12月/鲍朴提供)
年逾七十,以直言饮誉国际新闻界的记者高瑜女士失踪时,我曾发表声明,指出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在危险中。我说过,如果她陷在非法组织手中,将不能不使公众对政府保护公民安全的有效性发生怀疑。我也说过,也许她目前就在政府某一部门的监控之下,那就更不能不使公众对这一部门工作的合法性产生怀疑。
现在终于水落石出:高瑜就在政府有关部门手中。实施刑拘但又逾期公佈,这一事实已经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这是就程序法而言。
就实体法而言:据新华网讯,有关部门刑拘高瑜的理由,是她向境外媒体“洩露国家机密”;另据多家媒体报导,她涉嫌“洩露”的所谓“国家机密”,乃是中共中央去年的9号文件。这就奇了。政党的文件怎么能够被定为“国家机密”,谁有权做出这种离奇的决定?这是一奇。高瑜不是党员,“保守党的机密”对她没有约束力,她连党纪也无从违反,何来“洩露国家机密”?这是二奇。中共不是秘密党,不是地下党,早在1949年该党中央就作出了《关于公开党的决定》,难道至今还在进行什么不可告人的活动?这是三奇。人们常说有军事机密,经济机密,但9号文件据称是讲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居然成为“国家机密”,不仅是奇,简直是滑稽之极,这是第四。当然,也可能那个文件不是正确的,而是错误的,传播出去是会祸国殃民的—&amdash;如果不是这种情况,高瑜为中共传播信息,何罪之有?如果这个文件确有严重错误,有损党的形象,则理应由文件的起草者和发佈者负全责,现在有关部门却嫁祸于记者,怀疑记者有罪。请问,如果收集和传播信息有罪,哪里还有记者的存身之地?这是五奇。
因此,我呼吁国人,特别是舆论界和法律界的大德先进,密切关注本案动向,避免本案的审理被迫滑入无法无天的邪路,应该转而使它沿着宪政和法治的方向健康发展,则共和国幸甚,人民幸甚!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2014-04-08
关于我们
本刊将秉持理性、平实的方针,报道中国的人权状况和民众的维权活动,对社会焦点问题进行分析评论;同时普及宣扬人权理念,系统介绍国际人权法律知识和维权案例,推动法制建设,扩大公民社会的空间,为推动中国人权事业的进步服务。
过往各期
六四专题
搜索
热门转载

-
时事大家谈:赞“一士之谔”,中纪委反击中宣部?
-
小品:讨伐任大炮
-
魏京生: 任志強很勇 如同自己當年
-
任志强: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式分析
-
微自由: 任志强微博被封
-
《大炮有约》01 尼玛开撸,戴上头套谁敢惹咱俩
-
《大炮有约》任志强:不怕向任何人开炮
-
【中国情报】肃清微博大V | 中国走向法西斯二次文革? 20160301
-
批习「媒体姓党」遭清算 任志强微博被封 学者:已到二次文革边缘
-
党媒批任志强暴露党群对立

-
国土国家在茅于轼手里吗?
-
12国联合谴责中国镇压活动人士
-
12国联合谴责中国镇压活动人士
-
12国联合谴责中国镇压活动人士
-
“国际妇女节”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发布《“709大抓捕”中的女性》汇编文集
-
“国际妇女节”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发布《“709大抓捕”中的女性》汇编文集
-
“国际妇女节”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发布《“709大抓捕”中的女性》汇编文集
-
“国际妇女节”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发布《“709大抓捕”中的女性》汇编文集
-
“国际妇女节”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发布《“709大抓捕”中的女性》汇编文集
-
“国际妇女节”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发布《“709大抓捕”中的女性》汇编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