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永一案已经进入二审程序,丁家喜案即将开庭审理,江西刘萍、李思华、魏忠平三君子案一审审而未判,郭飞雄一案也未见宣判,当局对“新公民运动”的打击究竟如何收场?虽然台湾学生反“服贸协议”成为国际焦点,不过,我们也不应该忘了还身处冤狱之中的数位“新公民”。
许志永案堪称当局打压“新公民运动”的典型案例。2014年11月22日上午9时许,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了许志永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一案。被告许志永博士和代理律师在庭上采取了罕见的“沉默辩护”。庭审后传出的官方新闻称,法官将被告和代理人庭审中保持沉默视为默认检察官的指控。然而,许志永先生在当庭被强行打断、从而未能读完的最后陈述中否定了这种判断。在网络上公开的最后陈辞中,这位出身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学博士的意见与官方宣称完全相反,认为自己不仅无罪,而且有功:“推动教育平权,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倡导大家堂堂正正做公民,在这荒诞的后极权社会,成了我的三大罪状。”“我们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故意,我们是为了推动国家的民主法治。我们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我们不过是在践行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我们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没有人的正当权利受到损害。”“新公民运动倡导每个中国人堂堂正正做公民,把公民的身份当真,我们是公民,是国家的主人,不是臣民,顺民,草民,暴民。”
无需法学专家解读,任何稍具常识的人都不难判断,“推动教育平权,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倡导大家堂堂正正做公民”,这所谓的三大罪状,无一是罪恶,无一不是在为国家和社会做建设性的工作。
显而易见,法庭和官方宣传有强奸人意之嫌。
许志永和其辩护律师为什么要采取沉默抗议这种方式?现在还缺乏来自于当事人和律师的现身说法,只能存疑。但有一点可以断定,许志永和律师们显然十分清楚,共产党法庭上的政治审判通常都是走过场,还从来没有过对政治犯给予当庭无罪释放的先例。如同当年笔者亲历,开庭前审判长直接到看守所提审,当面告诉我:政治犯只要被送上了法庭,根本不可能得到无罪判决。由于共产党自身制定的刑法都没有,也不可能将“推动教育平权,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倡导大家堂堂正正做公民”写进刑法,作为当受刑罚的罪恶行为,显然,当庭法官们不过是在完成不会在庭上现身的政治权力交办的政治任务。这场审判已毫无司法性质可言,堂上道貌岸然的检察官,法官,只不过是政治权力的提线木偶。在这样的法庭上,被告和律师存在任何寻求正义的希望都是一厢情愿,也是愚蠢的。与大陆众多政治案件一样,许志永一案其实已未审先判。也许在一位法学博士眼中,在这样的法庭上进行辩护,就等于是与法庭在合作,间接认可这种侵犯人权的不义司法具有某种正当性。
据说许志永和其辩护律师已决定在二审期间改变沉默抵抗的策略,将在法庭上发声,虽然二审尚未开庭,但已可断定,与一审应该差不太多,恰如新浪微博一位博主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