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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上合组织庆祝成立十周年之际, 各成员国必须检讨其对人权造成的负面影响

中国人权

中国人权新闻发布

2011年6月10日

201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将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纪念峰会”,庆祝上合组织成立十周年。据报道,上合组织及其成员国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将在这次峰会上回顾上合组织成立十年来取得的进展,讨论该组织未来的扩大事宜——考虑一些政府提出成为该组织成员、观察员或对话伙伴地位的申请。峰会后,中国将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中国已宣布未来一年的目标是在上合组织内“加强安全和执法的合作”,以“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 “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庆祝和回顾十年成就时,不应对其在国际人权义务上造成的消极影响视而不见,尤其是当上合组织的区域合作与这些义务相违背时”, 中国人权 执行主任谭竞嫦指出,“上合组织必须进行必要的改革,以使其行为符合国际人权和反恐框架的要求。”

值此重要时刻, 中国人权 敦促国际社会密切监督上合组织的反恐政策和做法对人权造成的影响。 中国人权 最近发表了关于上合组织的白皮书《反恐与人权:上海合作组织的影响》,记录并分析了其反恐的政策和做法。上合组织对其发展和成就的庆祝活动无法抹去其十年来对国际人权、尤其是对其成员国公民的权利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的记录。

中国政府不断强调所谓来自中亚“东突”恐怖分子的威胁, 中国人权 敦促国际社会应对此特别关注,并关注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政府竭力对维吾尔人加强打压的行为。 中国人权 在此并敦促在过去十年里与上合组织建立了各种形式合作关系的联合国:必须要求上合组织应就其地区框架遵守国际人权、人道和难民法以及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的情况作出全面、详细的交代。

上合组织必须就其具体的反恐政策与做法作出说明,包括:

不准确的、政治化的和过于宽泛的“反恐”框架。上合组织把中国以打击“三股恶势力”为基础的做法引入到安全合作中——经常把“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这些词用于那些合法地行使其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结社自由权利的团体。

无条件引渡并拒绝庇护被通缉的人——违反了不驱回原则。

通过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编列黑名单、共享情报——缺乏程序正义和对隐私的保护。

旨在加强政府对国内动乱地区控制的军事和执法演习——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向少数民族发出令人不寒而栗的信息。

目前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并将主持“纪念峰会”的哈萨克斯坦最近采取的行动,更加深了人们对由上合组织政策和做法造成的人权问题的关注。就在中国发出在上合组织内严加防范“‘东突’恐怖分子”从中亚进入中国的呼吁后不久,哈萨克斯坦立即与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联手打击被成员国政府指为具有威胁的人。今年5月初,哈萨克斯坦官员阻拦了前往华盛顿出席维吾尔人人权会议的维吾尔族活跃人士;5月30日将寻求庇护的维吾尔人阿什丁•埃斯莱依引渡回中国;6月9日又把29名因宗教迫害而寻求庇护的乌兹别克人遣返乌兹别克 。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哈萨克斯坦应履行的国际人权义务,包括不驱回原则,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联合国难民地位公约》。

中国人权 还敦促每一个准备参加上合组织的国家——包括正在申请成为其成员的印度、伊朗和巴基斯坦,以及寻求成为其观察员的阿富汗——全面评估参加上合组织对履行其国际人权义务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