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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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泣血的“草根声音”(十六)
——北大荒垦区上访问题调查
(接第126期)
2006年,良种场还不知道自己拥有合法的“土地证”,面对林场对良种场三位农工的威逼,只能无所作为。场领导说自己“脑瓜皮儿薄,实在顶不过财大气粗的林场,你们去告吧,上级如果派人来查,我们一定如实提供情况。”
古东河林场提出的高额“土地承包费”是三位农工无法承受的。被迫无奈,他们不得不把地里的活计交给老婆孩子,踏上“上访”的漫漫征途。
先到了五大连池市,再到黑河市林业局所在的黑河市,三位农工告到的所有部门、所有领导,都只有一句极其类似的“样板式”回答:“回去等信儿吧!”然后就是石沉大海,死一样的沉默!
黑河市有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副市长赵桂英,她到五大连池市搞调研期间,得知三位农工的遭遇,于是出面向林业局“说情”,能否把原来要求的每垧地1800元承包费降到1000元。
林场“恩准”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遇上这样的“大地主”,要命就得拿钱啊。走投无路的农民不得不“吐血”出来,2006年,他们按开荒的实际耕地数,刘长水被迫向古东河林场缴纳了1万元,张国才缴纳了2.6万元,吕金成缴纳了5.7万元,总计9.3万元。债上加债,雪上加霜,他们忍气吞声,欲哭无泪。
请注意,正是在这一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宣布废止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民“交皇粮”制度,这无疑是中国农民的又一次伟大解放。此后,中央不断推出减轻农民负担、扶持粮食生产、帮扶贫困人口的优惠政策,数亿农民欢欣鼓舞。但是,在黑河市的古东河林场,却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另一片天地。
2008年春节前,农民们接到古东河林场通知:土地承包费每垧地增加到2000元。开荒农民们叫苦连天,只好再次投入“边生产边战斗”的征程,连同刘、张、吕在内,共有23位农民集体上访到黑龙江省信访办,经调解无效,他们又集体到了北京。
黑河市林业局坐不住了,赶紧派一位副局长赶到北京,劝农民说:“咱们回家解决,半个月内尽可能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一个月后,黑河市副市长李洪祥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听证会,听取农民们的意见。他讲得很动情,他说:“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切实减轻他们的负担,农民多种粮食也是给国家做贡献。”他希望林业局把每垧地的“承包费”再降到原来的1000元。散会后,李洪祥还劝林业局领导说:“我是农民出身,知道农民开荒种地不容易,你们那一百多垧地,就给农民种得了!”意思是别收什么承包费了。
林业局神情傲慢,当场拒绝。林业部门自成系统,地方上有些坐拥其大的“林大头”根本不听地方指挥。过后,新到任的古东河林场场长杨玉祥通知农民,承包费降为1800元(算是给了李副市长200元钱的面子),“不交就收地”!
又经农民们再三申诉、上访、斗争,承包费降到1200元。林场大概也觉得农民总告状,面子上不好看,于是逼着农民签了一份合同:每垧地承包费固定为1200元,30年不变(即从1996年到2026年)。农民都按了红鲜鲜的指印。
3
第二天,农工带上承包费,纷纷到林场交钱,可仔细一看场里拿出的合同文本,变了!30年的承包期,从眼下的2008年算起到2026年,还有19年,场里的合同文本却莫名其妙写成15年。刘长水立即给林场场长杨玉祥打电话,问场里为什么把双方已经商妥的合同条款改了?杨玉祥话里话外透出一点儿“意思”,就是农民们必须向他“意思意思”。
历史已经证明,“长工”跟“地主”是没法硬碰硬的。刘长水他们知道,为了生存,必须满足杨玉祥的那点儿“意思”。两天后,刘长水和张国才带上2万元(这是5位农民按照自己耕种土地的数量,按比例凑起来的),来到杨玉祥办公室。杨假意推托一番,还是收下了,很快,合同上的15年改回到19年。
2万元,救了5户农民4年的命,还算便宜!
呜呼!在这位“杨地主”说一不二、无法无天的权力面前,弱势的农民能有什么办法呢?他们能放下地里的活计,置一家老小的生活生命于不顾,天天去告状上访斗争吗?他们不能。他们没有时间,没有财力,没有“关系”,他们只能逆来顺受。更何况正值秋收时节,几十垧耕地已经够他们劳累的了。写作过程中,我几次打电话给他们核对情况、数据和细节,三位农工都在地里忙着收庄稼,只能天黑以后“回家再说”。中秋之夜,看着电视里繁花似锦、载歌载舞的晚会,想到此刻还在地里挥汗劳作的三位农工,我心里不免阵阵痛楚……
就在刘长水、张国才用2万血汗钱“买”回4年合法权益不久,上任不到一年就大捞脏钱的古东河林场场长杨玉祥因为有人举报落网了,他把农民送的这2万元交待了出来。此案由黑河、北安、嫩江三市检察院联手合办,一纸判决下来,认为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犯有“行贿罪”。刘长水和吕金成闻风而逃,张国才被办案人员用手铐紧紧铐着,从黑河市押到北安市关了起来,直到家里交了5000元保释金才放出来。
农工当然不服,他们质问说:“这是杨玉祥索贿,应当办他的罪!本来按商定的合同,我们还有19年种地的权利,林场硬给改成15年。我们为了活命,被迫无奈才送钱给杨玉祥,而且是5人凑的钱,按法律规定也不够判罪的!”
但法庭认定,送钱到杨玉祥办公室的刘长水和张国才是“行贿实际操作人”,2万元全部算在这两人头上,就够上“行贿罪”了。于是,北安市法院于2009年10月发出第7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刘长水、张国才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判决书”中如实说明了是“五人商量后凑齐人民币20000元,”并宣布,“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国才、刘长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本来属于农工的权利,被贪官污吏悍然剥夺,诉求无门又打不起官司的农工,被迫以如此可怜的行为,来保护和争取自己的生存权利,这难道叫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许多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惊天大案数不胜数,索贿和行贿的数额都是令人咋舌的天文数字。而五大连池这个案子把5个农工凑的钱算在2人头上,本身就不符合事实也是有违法律的。刘长水、张国才两位农民被“判二缓三”,受贿的杨玉祥被“判三缓五”!办案人员能把这个案子办到如此程度,能对两个农民如此严加惩处,“黑包公”活在今日也当有愧苍生!
也因此,刘长水、张国才跑到哈尔滨来见我时,还在缓刑期之内,当属“有罪之身、逃亡之旅”!
(未完待续)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27期 2014年3月21日—4月3日)
http://biweeklyarchive.hrichina.org/article/15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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