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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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自由权利,不容打折
——回应刘杰《政治化人权逻辑否定不了中国人权进步》
中国人权议题,始终是当代热门的话题,受到国际社会关注。不少人权组织会定期针对中国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网络自由、宗教自由等的状况,提出观察报告,以此督促中国政府进行改革。举例来说,“人权观察”组织每年即针对全球各国,进行相关的人权报告,并经常将焦点置放在中国。
然而,中国是如何来对待这些批评的呢?除了过去中国政府常见的“反对以人权之名干涉内政”说辞之外,近年来也有越来越多的所谓学者,跳出来帮助当局说话。比如,上海大学社科院的副教授刘杰(过去还身兼该校“人权研究中心”的主任)于年初在《人民日报》发表了专文《政治化人权逻辑否定不了中国人权进步》(2012年1月29日A2版),驳斥“人权观察”的《2012年全球年度报告》中对中国人权的批评,并且指责类似的“人权报告”背后都有着“政治化”的动机。
政治化人权逻辑?
第一,他说,这些有关中国人权的报告,高度受到政治势力的操控,以诋毁中国国际形象为目的:“《报告》中政治化人权逻辑的最显著体现,是它得出的‘中国人权环境每况愈下’的结论。……首先臆断中国的人权状况是‘每况愈下’的,然后按图索骥的从种种传言、推测乃至臆造中寻找中国政府‘侵犯人权’的证据,最后达到扭曲中国的国际形象的目的。”
第二,他批评,这些人权团体有意和西方国家、政府组织合作,来强逼中国改革人权问题:“《报告》也似乎根本不在意自己与西方国家政府在表象上保持对立的非政府组织地位,公然倡导西方国家要对中国施加压力,按照其亚洲部主任布拉德∙亚当斯的说法,中国需要西方国家的市场,所以中国不太可能在经济上与西方作对,尤其是当西方国家都保持一致立场时;因此,欧洲不应该惧怕中国,国际社会尤其是欧洲应该加强呼吁中国改善人权。”
第三,他认为这种种人权介入,结果使得中国的主权地位受损:“(这类报告)唯一重要的是中国必须在政治上受到批评,中国不能选择走与自身国情相适应的道路,甚至不能正常行使一个主权国家合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权利。”
笔者认为,刘杰提出来的论述,虽然并没有太多创新,但却代表着中国当前的一股亲近中共官方的保守论述,有被正视的必要。
“人权与政治”的关联
尽管如此,笔者还是针对刘教授的种种质疑,深入地探讨一下中国人权问题。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人权本来就是一个高度政治性的概念。所谓的人权,得受到宪法、法律来定义,并由政府及相关组织来予以保障。人权经常是国际政治上的要角,它背后隐含的是“万民法”——普世规范。而如何规范“人权”,自古就是政治范畴的重要内容。
因此,与其指责“人权报告”政治化,还不如阐述清楚这些“政治”内涵是否合乎公理正义。由是,我们要问,这些“人权报告”体现的政治理念,有什么问题吗?它们要求的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等,不对吗?其所体现的政治秩序理念,该被批判的吗?
笔者认为,如果真的要说自由权利有什么问题,不在于人是否应该具有该项权利,而是人仅仅有自由权利还不够——不足以解决人们承受的侵害。社会主义思潮批判资本主义,但这不表示自由权利不重要,而是说,人类要争取更普遍的自由。刘杰混淆这两个层面的问题,
而是完全否定自由权利,显露了其反民主的立场。
再有,刘杰指控人权组织与西方政府挂勾,这个问题可以警戒,但不是事实。西方NGO是独立的民间机构,这在法律上有明确限定,况且很多NGO本身就是向政府争权利的,特别是人权组织。作为人权组织,其代表民主和公民社会的理想精神,所有侵犯人权的行径均为其所反对,在国际上,这种反对的声音,难免和各国彼此间的冲突交叉重合,但二者不是一回事。
从另一方面来说,尽管前冷战已经结束,但中国与西方各国的较量并没有消除,而是变得更加复杂。因此,人权组织需要与政府(所有的政府)保持距离,否则就容易被“抹黑”,被指责为西方政府的爪牙(尽管可能不是事实)。对此,人权组织需要警惕;但刘杰所说的,人权组织被西方政府操纵,则完全没有根据。
至于刘杰指控以上人权报告“侵犯主权”就更荒谬了。按照刘的标准,所有对外国事务的论述及批评都是“侵犯主权”、“干涉他国内政”。北朝鲜的人权问题、前苏联的人权问题、红色高棉的人权问题……这些不该被揭露、批评吗?他们的人权状况不该改变吗?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中国的言论、信仰、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的问题是不容回避的,是需要改变的。不管西方人权组织对之有无调查、揭露,中国政府都应面对,及时改善。
人权价值是普世价值
抵制普世价值的说辞,只是专制者维护自身统治的宣传而已。
的确,“人权”不能抽象地谈,它不该是教条,而要符合现实。但是这不能证明,中国当局剥夺国人的自由权利就是对的、合理的。
中国社会尚处在发展阶段,加上人口众多(特别是农村人口),以至中国人在“社会权”、“生存权”、“环境权”,如教育、医疗、福利等方面,远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应该说,这些差别有其合理性,并且中国的民众很实际,也并未按照西方的水平来要求政府。相对来说,中国的人权问题,不在高形态人权——高工资、高福利、全民医疗、免费教育、廉价住房等等,而是人的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比如,国人不要求政府给他们什么,但是请不要抢占他们的土地、不要强制他们搬迁、不要强制他们堕胎、不要钳制言论、不要禁止结社、不要因为他们说了什么,信了什么宗教,成立了个团体,就将他们关入监狱……
中国人所要求的仅仅是基本的人权。他们不要求“国家提供什么”,只是要求“国家不干涉、不侵犯、不剥夺”而已。这些最基本最简单最必须的人权,中国当局不能以“特殊国情”为理由,给予剥夺。所谓的“特殊国情”、“先吃饱,再谈自由”,不啻是统治者的骗术而已。
社会主义与人权理想
当然,当前的中国已经不再是1949年的中国了。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了权贵党,虽然他们还打着社会主义的招牌,但实际上早已放弃了社会主义的理想。可以说,中国之国家实际已为权贵官僚所把持,他们远比他们所批判的资产阶级更贪婪,更具有剥削性掠夺性。中共已没任何资格再提“社会主义”,他们自己对之不相信,民众也知道他们不相信。当今,中共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名,维护自己的非法统治,剥夺人民的自由权利,掠夺人民的利益。他们玷污了社会主义理想。
人权事业是中国全民的事业
当然,西方不是没有人权问题,尤其是美国,他们需要提高、改善。
但是以上心态并非健康,就算西方的人权状况不好,我们也不能将之作为中国当局漠视国人人权状况的理由,何况当局是中国人权的施害者。作为追求普遍人性尊严,以改善人民政治、经济、社会处境为职志的人权活动者而言,我们需要的是推动人权事业的进步,而不是
向阿Q似的,非要捂住自己头上的疮疤。
我们固然可以批评西方,但是无需声称“中国没有人权问题”、“人权是西方的”。当然,我们讨论中国人权,不能简单地挪用西方的标准,而要历史而具体地分析,在现实条件下其能否解决、何时能解决,怎样解决,但是,最基本的底线是,我们不能坐视李旺阳被自杀、大批的农民被夺取土地、国人因为言论,被抓进监狱……
最后,我希望像刘杰这样的学者们,能有学人的独立,而不必总要对权力“歌功颂德”,也没有必要借批判西方,来为中国当局剥夺国人的自由权利辩护。中国人权事业是中国全民的事业,没有任何权力可以阻止它,也没有任何狡辩的言辞可以蒙蔽国人对人权的渴望。
2012年6月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82期 2012年7月12日)
http://biweeklyarchive.hrichina.org/article/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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