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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律师要顾谁家的大局

郑恩宠

在日前的重庆打黑除恶行动中,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代理龚刚模案,被重庆市公安局拘留,12月13日,被重庆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案引起大陆律师界和民众关注,质疑中国大陆是人治国家还是法治国家?

12月18日,上任不久的重庆市司法局长林育均在重庆市九个区律师工作座谈会议上说:“在当前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庆律师必须顾全大局,讲诚信、守纪律、重操守……重庆律师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此番讲话对我并不陌生,从1985年任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起,上海司法局就传达时任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周永康的讲话精神。这些讲话精神几乎天天紧套在每个中国大陆律师身上。

律师不是政客,大陆律师不可能成为政客,要顾谁家的大局?人们对刘少奇、邓小平等中共领导人在“文革”中被打倒有同情感,但我不完全同情,说句心里话,他们自作自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活该!为了顾全中共建政大局,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等中共领袖们,在1957年取消大陆律师制度,当刘少奇、邓小平们被打倒时,没有一个律师能为他们辩护。

从中国大陆《宪法》和《律师法》的规定上讲,要大陆律师顾大局,增加政治意识,完全误解和扭曲了律师的社会分工角色,把律师当作共产党内斗的工具,当作政客和权贵及利益政治经济帮派的附庸,当作权力的帮凶,背离了法治精神和人权保护的原则。

如何保障公民的人权?很重要的标志就是允许公民自由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大陆的《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都规定公民聘请律师的权利不受侵犯。

要大陆律师增强政治、大局和责任意识,无非撕毁了《律师法》和三个“诉讼法”。法治国家的历史告诉人们,律师是推动法治和保护人权的一个不可缺失的群体。没有律师,就没有现代意义的法治,没有政治文明,没有政党文明,没有人权保障。律师兴,民族兴;律师兴,国家兴、人民兴。现代国家的公民所有的基本权利,几乎都是律师们一代代的坚持不懈地帮当事人争取而来;律师们凭自己的专业知识,捍卫了当事人的权利,又推动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公民权利就是公共秩序的最基本体现,就是最大的公共利益。任何一个执政党能够维持,都必须有一个基本底线;而律师的执业权,公民的财产、生命和自由不可随意被剥夺的权利,正是一个执政党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后防线。那种将律师权利与执政党利益对立起来,动辄以大局为重,打着增加政治意识的旗号,想方设法地在律师合法权益上打主意,甚至大开杀戒的做法,正是杀鸡取卵、目光短浅和缺乏历史知识的表现。这种做法同时构成对执政党诚信的挑战,最终将自毁长城!

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为维护大陆维权律师及异见人士作出了足有成效的工作,何时大陆律师能有香港、台湾律师的权利和社会地位,大陆或许才有希望。奥巴马访华后,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接见了李方平、江天勇等五位律师和维权人士,整个大陆知识界看到希望。台湾国民党和民进党两大阵营中主要领导层大部分是律师、法学教授出身,成功地进行了两次政党轮换,给大陆和平转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