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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丧失公义的法律
——纳雍教案手记

张凯

从业多年,经历案件无数,无时无刻不在感受着这个世界最阴暗的一面;还好,庆幸自己还能为心打开一扇窗,让温暖的阳光普照心房。我挣扎在爱与痛的边缘,因为无处不在的情与法声嘶力竭的纠缠呐喊,所以内心丰富无比,常常因爱而感动,因恨而愤怒,因忧而苦恼,因喜而泪流。

此次身行纳雍,办理纳雍教案。纳雍一直都是一个鲜为人知的地方,位于贵州偏僻山区的小城,由于此案情节简单,涉案人数屈指可数,又案发偏僻的人烟稀疏的山区小城,与以往我代理的震惊全国甚至轰动世界的教会案件相比,纳雍教案就显得不足挂齿。

暗夜未央,看着灯火流连的北京城,我不禁想起几日前在偏僻的纳雍经历的点点滴滴,在代理这个小小的教会案件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那些芝麻绿豆大的小故事,不经意的就这么沉淀在了我内心深处,有感动有无奈,有愤怒有悲哀。

圣诞之夜,当地的基督教徒为节日庆祝欢聚,可是当他们沉浸在节日的喜悦中的时候,却遭到了多名人民警察的骚扰,继而认定他们参加的教会是邪教,并拘留了几名基督信徒。这类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在这个偏僻山区中的小城已持续几年,基督教徒被拘留、甚至判刑劳教的案件,时常发生,屡见不鲜。

这里的基督徒因气不过被定为邪教,这次下决心要跟当地的公安机关打一场官司。经一个牧师介绍,我接了此案。由于自己是一名基督信徒,所以在对待教会案件上,我一直是一种服侍的心态。当我去帮助这些可爱的弟兄姊妹的时候,往往是我自己最受帮助,他们的言行常常鼓励着我,让我如同在黑暗中,看到了灯火,有了前行的勇气和信心。我愿意为这些可爱的人儿付出,因为我等得到他们更多的爱和鼓励,让我在为法治而努力的不断超越自己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第一次去纳雍,是去立案。这是第二次身行纳雍,此案开庭。

飞机降落在贵阳机场,已是午夜时分,我见到了接我的弟兄。他们征求我的意见,是当即赶往纳雍还是次日再走。我为他们太过辛苦而担心,他们却憨厚地说不要紧。从贵阳出发之时,天空飘着毛毛细雨,空气里浸润着潮湿的气息。盘山公路被雾气笼罩,能见度极低。细雨、浓雾、悬崖、对面偶尔开来晃着明灯的卡车,而我们的车又坏掉了安全带,这些让我现在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如午夜现实版的过山车,胆战心惊。想起了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他说“基督徒的生命之路恰恰就如同这山路里的行程一般,依托脚前的灯,路上的光,在风雨中摇曳忐忑前行,然而一路却平安、喜乐,有惊无险。”

《圣经》里说:“你们走的是一条窄路”。这条窄路上,我们会跌倒,却不会走向灭亡。感谢牧师好友的祷告和主的庇护,让我们得以平安到达纳雍。 到达纳雍,已是凌晨5点,天蒙蒙亮。这里大概是贵州最穷的地方之一,人们还需要背着竹筐赶集,集市上甚至还有人物物交换,这个地方还算民风淳朴。据说这里的人喜欢喝酒,除此少有恶习。

只花了两个小时就把纳雍县城走完。下午,我去法院与法官交涉开庭的事。我要求为我配翻译,因为当地方言我听不懂。法官要求我拿出法律依据,我随即在法官的电脑里找到了宪法上相关规定。在该案主办法官开始与我胡搅蛮缠之时,他口中酒气熏天,我的反感蔑视之情油然而生,遂对他置之不理。

第三天开庭,一个小小的法庭,三十多人的旁听席已经坐得满满的,还有很多人在外面等着。我和法官交涉应该满足这些人的旁听要求,因为这个案子涉及到这些基督徒的名声,有的人赶路几十公里来旁听。法官以“条件不容许”为由拒绝我的请求,而事实上,旁边就有一个大法庭。

我常常觉得:我们的法律因为缺乏内在信仰而沦为僵条,它本身丧失了对公义的渴慕,迷失了对平等、自由、公平等价值痛彻心扉的寻求,以至于它显得不伦不类,就像一个失魂的老妪,丑陋而变态。而这正是法律人当有的痛楚,这种隐隐的痛慢慢发作,或者泛滥成灾,或者日益变得麻木。

案件开庭后,法官仔细核实了我的身份,并介绍了法庭秩序,然后询问是否要求回避。我马上举手表示说:“我需要知道法官和合议庭的基本信息,法官是否有纰漏,否则我没有办法表态。而且根据最高院的最新规定,合议庭的基本信息应该公开。”法官说:“你想知道什么信息?”我说:“法官说明的个人信息应该不低于律师说明的个人信息,如民族、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电话。”法官随即问:“最高院哪有这样的规定啊?”我随即把事先准备好的最新发的《办案手册》中相关规定递上去。法官看了《办案手册》的有关规定,无语,然后说:“你想知道的信息可以事后到法庭得到。”

最高法院经常会出一些规定,只是可惜这些规定往往不被实行。我们总以为依法治国是缺乏法律,而事实上已经制定好法律,但人们常常置若罔闻。像这种规定,我相信没有几个法院严格按照它执行的。并 且,这样的法律本身也有缺陷,它只有要求,却没有规定违反了这样条款的法律责任,即未满足法律规范的基本要件。难怪没人把它当回 事。而我认为:法律需要成为一种信仰,这就需要法律人恪守一些基本信条,以让法律发挥效力。比如:宪法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而事实上,谁能相信在我们国家这种规定的真实性呢?法律人就需要恢复这种规定本身的神圣性,让法律真正地发挥其功效。

在法庭上,我谈了政教关系、国家现行规定、国家关于宗教问题的对外表态、国家领导人对宗教问题的公开发言,这些驳得准备不足的对手们无话可说。下面旁听的弟兄姊妹随着我的辩护而变得情绪激动起来,我明白这是因为他们总是无端被控告、指责、拘禁,这种愤慨压抑得太久太久。

应该说,一个地方的基督徒是这个地方的祝福。事后,我和弟兄姊妹继续谈案情时,他们依然说:“我们要为我们的国家祈祷,为这些警察祷告祝福,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

开完庭,他们带着土特产送我离开,盛情难却之余,是我深深的感动。他们朴实、真诚,用最古老的方式爱着我这位远道而来的弟兄。我相信,信仰改变一切,不仅改变我们自身的小世界,还终将改变我们生存的整个世界。只有建立在纯正信仰的基础上,这个国家才真正能够民众安康,才能真正享受爱与自由。我们这个国家迷失得太久,在黑暗中徘徊得太久,以至于那光照进的时候,黑暗中的人们会本能地拒绝。然而,那光是真光,要救那一切相信的人。我想未来世界的希望一定在这些大爱无言的基督徒身上。因为在教会里在信徒身上,我找到了我想当然的爱与盼望。

愿上帝祝福我们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