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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中国人权个案跟踪 2010年4月21日

中国人权

维权律师挑战北京司法局吊销执照决定遭拒绝

北京市司法局今天拒绝了唐吉田和刘巍两位律师提出的要求延期召开听证会的申请。司法局定于2010年4月22日就吊销他们的律师执业证举行听证会,唐、刘两位律师认为,司法局至今未提供处罚他们的事实和理由,违反中国有关法律。

以下是唐吉田、刘巍两位律师向北京市司法局递交的《延期听证申请书》的内容以及北京市司法局的回复。

延期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 唐吉田、刘巍

申请事项: 要求延期召开听证会

事实和理由:

北京市司法局拟对我们二人吊销律师执业证处罚,但至今没有向我们告知处罚的事实和理由,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 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针对我们二人处罚的事实和理由,我们已 经三次要求贵局提供,但都没有结果。

因此贵局应当立即更正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行为,向我们告知处罚的事实依据和理由,为保证听证会合法公正,请延期本次的听证会召开的时间。

此致 北京市司法局

申请人:唐吉田、刘巍

2010年4月21日

北京市司法局的回复:


唐吉田、刘巍:

你们于2010年4月21日向我局提交的《延期听证申请书》,经研究,我局认为你们提出的延期理由成立,听证会将在2010年4月22日上午9时30分如期举行。希望你们或你们的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如你们未按时出席听证会,我局将视为你们放弃听证,并决定听证会终止。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章)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